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在厦施行

2023-07-20   |   

海西晨报 记者 叶子申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住房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作用,继二手房交易商业贷款可"带押过户"后,厦门于今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在押期间的二手房时,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在厦门市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系统办理二手房预告转移登记后,可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局工作人员介绍,该举措简化了二手房交易环节,减轻了购房人筹集资金的压力,缩短交易时间、提升交易速度、降低交易难度,能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此前,卖方要还清原住房贷款、解除抵押,买卖双方登记过户后,买方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卖方无需先行筹集还款资金结清住房贷款,买方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局工作人员提醒,办理该项业务有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即卖方贷款发放银行应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目前该项业务支持跨行办理,但要注意,只有卖方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套商业性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卖方贷款发放银行与买方贷款申请银行才可以是不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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