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六大举措助企开拓国内市场

2023-11-08   |   

海西晨报 记者 董韵绮

近日,为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拓宽企业销售渠道,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与活力,厦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发布《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六项措施,进一步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具体措施如下: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举办工信领域影响力大、带动效应强的产业或行业年会、峰会。经报市工信局同意举办的活动,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会议支出最高 50% 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

支持国家部委及直属机构、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主办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类产业展会在厦落地。经报市政府同意举办的展会,给予单个项目总额不超过 800 万元补助,并予以协调相关活动保障。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国内各地举办的产品推介会、新品发布会、订货会、经销商大会等开拓市场活动。对参会企业数达 30 家以上的,单个项目按企业实付场租费用给予最高 50% 的补助扶持,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

鼓励企业组团参加重要展会。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参展企业按实际发生展位费给予最高 80% 的补助,单一展会补助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在机场、高铁、地铁、公交等重点场所开展产品应用、体验、展示,并予以资金保障。

支持举办促进我市企业开拓市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区域合作等重要活动项目。

《措施》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的相关项目扶持参照本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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