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条措施助力航运金融发展

2023-11-16   |   

海西晨报 记者 钟宝坤

昨日,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连任做客厦门市政府网,解读《厦门市加快航运金融发展若干措施》相关内容,并介绍了《若干措施》施行一段时间以来的成效。

据介绍,航运产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航运金融作为航运业的辅助产业,是实现航运产业快速增长的重要推力。为做大做强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定我市航运金融支持政策确有必要且可行。

《若干措施》于今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若干措施》共有七个部分、11 条措施,主要包括加大航运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融资租赁发展、加快航运资本市场发展、增强航运防风险能力、提升航运结算效率、集聚航运金融及航运人才、优化航运金融发展环境等。

《若干措施》指出,加大新增船舶运力金融支持力度,对本市水路运输企业新建或从本市以外购置船舶,符合一定条件,每年按照贷款金额的 2% 给予补助;增强增信服务,设立首贷续贷专项增信子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航运企业首贷予以 1% 贴息;对符合条件的租赁机构给予业务、落户、增资和购租房等奖励,单家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每年度总奖励金额最高 300 万元;引导航运企业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为企业上市、发债等提供服务,并进行奖励。其中,对本市列入省或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并于当年度完成股改的航运企业,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航运企业,按照发行费用的 50% 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累计最高 50 万元。

《若干措施》的出台,弥补了我市在航运金融领域的政策空白,将是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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