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 助力婴幼儿照护

2023-11-28   |   

海西晨报 记者 叶子申

孩子们在托育机构乐享童年。资料图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等 3 部门印发《厦门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据悉,普惠托育服务是指面向 3 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提供的,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按照《实施办法》,普惠托育机构补助包含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和示范性奖励。其中,对开设普惠托班服务的幼儿园,每个托位一次性补助改造费 1000 元。新改扩建普惠托位的托育机构  ( 不含幼儿园托班 )  ,每个托位一次性补助建设费 10000 元,第一年拨付 40%,第二年拨付 30%,第三年拨付 30%。

此外,普惠托育机构收托 24 个月龄以上至满足入幼儿园小班条件的幼儿(托大班),每人每月补助 300 元;收托 12-24 个月龄幼儿(托小班),每人每月补助 400 元;收托 12 个月龄以下婴儿(乳儿班),每人每月补助 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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