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26种药品!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本月实施

2024-01-09   |   

海西晨报 记者 黄伊娜

据福建省医保局消息,我省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2023 年 ) 。这意味着,即日起,各地参保群众在看病购药的时候,可按照新版目录的药品范围和价格进行报销。记者了解到,厦门市医保部门已及时做好药品编码信息的维护工作,确保医疗机构能够第一时间开出新版药品处方,推动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厦门加快落地。

据悉,这是国家医保局连续 6 年进行药品目录调整。新目录实施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 3088 种,其中西药 1698 种、中成药 1390 种,医保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此次调整共新增 126 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 21 种,包括林普利塞片、琥珀酸瑞波西利片、伏罗尼布片等治疗淋巴瘤、乳腺癌、肾细胞癌等疗效显著的新药;新冠、抗感染用药 17 种,包括新冠治疗用药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来瑞特韦片、先诺特韦片 / 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等;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 15 种,包括多格列艾汀片、磷酸瑞格列汀片等国产糖尿病治疗新药;其他领域用药 59 种;新增调入 15 种罕见病药品,涉及戈谢病、发作性睡病、婴儿痉挛综合征等 16 个罕见病病种,其中有 10 个罕见病病种在原医保药品目录内没有有效治疗药物。同时,调出了 1 种即将撤市的药品。

据了解,最近通过谈判竞价新纳入医保的药品,平均降价 61.7%,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 400 亿元。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以及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情况,可以在国家医保局官方网站和相关平台查询。

福建省医保局表示,将根据临床需要,把国家谈判药品及时增补进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并组织采购、配备、使用;鼓励将价格不高于竞价药品和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支付标准的同通用名其他药品,优先纳入定点医疗机构配备范围,支持临床优先使用,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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