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 记者 张鑫惠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市新一年度社保业务数据专项清理工作开始了。专项清理工作针对两类人员的个人账户集中开展,一类是到龄未在厦门市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另一类是未在厦门市办理继承的死亡参保人员。为确保个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相关人员请尽快到市、区社保中心咨询办理转移、清退、继承等相关手续。
其中,参保人员到龄时具有厦门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申请在厦延迟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也可转移至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领取城居保养老待遇。不申请延缴或转入城居保的到龄参保人,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参保人员到龄时非厦门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经判断厦门为其待遇领取地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申请在厦延迟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厦门非其待遇领取地的,可转移至其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不申请延缴或无法转移到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的到龄参保人,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更多详情,可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5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