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布局建设首批联合实验室

2024-06-04   |   

        海西晨报 记者 钟宝坤 通讯员 杨国宁



厦门市新能源发电设备与电能变换技术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正在工作。厦门市科技局供图


        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大力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融合发展,厦门将布局建设首批联合实验室。近日,市科技局印发《厦门市支持联合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明确联合实验室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组建条件及扶持政策等。

        联合实验室是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的重要平台,通过"企业出题、高校科研院所解题,共同破题"协同攻关的模式,构建从基础研究、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应用的格局,把科技创新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联合实验室采取"主动布局"与"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将统一命名为"厦门市 + 技术领域名称 + 联合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不同的是,联合实验室只需牵头单位为在厦注册企业,共建单位可以来自市域外。此举有利于在厦汇聚更多科创资源。

        为了扶持联合实验室建设,厦门将按企业新增研发设备(含软件)非财政资金投入的 10% 给予后补助,最高可达 1000 万元,补助资金与市级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市级工业固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助等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符合条件的联合实验室的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基金政策扶持。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将重点推动在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氢能与储能、基因与生物技术、深海空天开发、新一代人工智能、新型显示、创新药械等厦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布局建设,并鼓励厦门龙头企业与金砖国家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台湾地区、闽西南地区等的企业、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5 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 1 家、省级重点实验室 66 家、市级重点实验室 159 家,形成了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为龙头、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为中坚的创新生态。

        小贴士

        联合实验室牵头单位须是在厦注册的上一年度自主研发费用不少于 1000 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

        共建单位不超过 4 家,不限于在厦设立单位,至少包含 1 家高校、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或医疗机构。

        近三年,牵头企业须与每一家共建单位在申报领域有前期合作基础,牵头企业须在共建协议中明确 3 年内给予共建单位的横向科研经费每年到账额总计不少于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