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今年已发放社会救助资金近两亿元

2022-11-17   |   

海西晨报 记者 张玲玲

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7 部门联合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8 部门联合资助困难群众购买"惠厦保",兜牢兜好民生底线。昨日,市民政局对外通报今年多项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情况。

低保标准月增 155 元

据介绍,7 月 1 日起,市民政局在我市大幅提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 850 元提高到 1005 元,增加 155 元,增幅 18.2%,达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49.5%。新标准实施以来,低保人数净增加 438 人,资金投入增加 789.6 万元。

而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 1508 元、2515 元。低保、特困及孤儿这三项标准均位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今年截至 10 月份,全市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 19915.18 万元,惠及 19120 名困难群众。

提升物价补贴力度

2 月,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 7 部门联合修订印发《厦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调整启动机制的临界值指标,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此外,9 月,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等部门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我市将低保边缘(低收入)人口阶段性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今年以来,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3 次,共为全市 45175 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03.111 万元。

助力困难学子就学

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 8 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为全市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 200 元,共发放 289.82 万元,惠及 14491 名困难群众。

此外,市民政局持续开展"爱心厦门 · 圆梦助学"公益项目活动,引导发动 57 个爱心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认领帮扶困难家庭学生,认捐帮扶意向资金 618 余万元,为困难家庭学生发放月生活补贴(低保标准 50%)8542 人次,共 374.03 万元,助力困难学子安心学习。

为困难群众买保险

为解决群众重特大疾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7 月,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 8 部门联合推出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惠厦保"(每人每年 129 元),突出保大病、保重病、保目录外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财政全额资助困难群众参保,约 4 万名困难群众"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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