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 创业可获资助

2023-03-09   |   

海西晨报 记者 张鑫惠

打算在厦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千万别错过这项创业资助。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3 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已开始申报,时间截至 4 月 7 日。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

据悉,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一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另一类是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上述群体须提供教育部留服认证相关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 30%(含 30%)。

已获得往年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更多详情可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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