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平台申报周五截止

2024-03-12   |   

海西晨报 记者 张鑫惠

近期,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 2024 年上半年博士后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申报日期截至 3 月 15 日。

博士后科研平台指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符合国家级推荐条件至少 1 项,申报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符合省级推荐条件至少 2 项。

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平台,应满足:为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驻厦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等条件。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将材料提交至市人社局。详情可关注"厦门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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