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母子相见?法院出手!

2024-03-13   |   

海西晨报 记者 许悦 通讯员 蒋紫薇

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及时为受侵害的女子袁女士发出全市首份关于监护权的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其丈夫方先生立即停止对其监护权的侵害。

据了解,袁女士、方先生婚后育有一子,在婚生子尚不足 2 周岁时,袁女士因家庭矛盾起诉离婚,二人自此分居,方先生携婚生子返回老家。袁女士多次电话、微信要求与婚生子见面、共同生活,方先生均拒之不理。在法院驳回袁女士的离婚请求后,袁女士多次跑到方先生老家及向妇联、社区、派出所求助,仅偶尔几次得以见到婚生子。方先生还将一辆夫妻共有的、袁女士日常使用的车辆锁在了老家,袁女士几次试图将车拖回、开走均未果。在袁女士见婚生子、取车的过程中,双方及家人有过几次冲突。

袁女士因无法与婚生子正常见面、共同生活,遂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请求法院裁定方先生立即停止对其监护权的侵害。

法院经审查认为,袁女士与方先生平等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方先生阻碍袁女士与孩子正常见面、共同生活,侵犯了袁女士对孩子的监护权,应当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法院因此作出禁令,裁定方先生立即停止对袁女士监护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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