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5月1日12时开始

2025-04-30   |   

2025年厦门伏季休渔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许晓煜 摄


晨报记者 陈起鸿

5月1日12时开始,厦门将进入为期三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期。昨日上午,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我市伏季休渔政策,并回应市民关切的“菜篮子”问题。

据介绍,厦门海域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辅助船。伏季休渔期间,厦门海鲜存量充足、供给稳定,市民可以放心吃上海鲜;今年,全市休渔渔民将继续获得生活补贴。

市民群众可对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92-2198110(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

688艘船将进入伏休

2025年厦门市执行伏季休渔渔船共688艘(不含40艘正在更新改造的捕捞渔船)。其中,捕捞辅助船7艘,刺网渔船677艘,张网渔船2艘,拖网渔船1艘,纯钓具渔船1艘;思明区伏休渔船6艘,湖里区2艘,集美区164艘,海沧区31艘,翔安区485艘。

今年,市海洋局将继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市海洋局将加强伏休渔船监管,以渔船点验、随机抽查和船位监视等三项监管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港内渔船严管严控,从源头杜绝伏休渔船违规出海作业;同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动落实渔船点验常态化、制度化,精准掌握渔船动态;通过渔船通导系统,实时监视伏休渔船动态,加强系统分析研判,针对违反伏季休渔行为,开展专项行动予以严打严查。值得一提的是,市海洋局将统筹考虑我市渔船数量和伏休监管要求,科学安排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积极推进伏休渔船“双随机”抽查机制落实。

执法队员向渔民宣讲伏季休渔政策。记者 邵育洋 摄

坚决执行“三个一律”

为进一步规范伏季休渔秩序,市海洋局将坚决执行“三个一律”,即对于查获的违规在册渔船一律扣除、扣减伏季休渔补贴,对于查获的涉渔“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对于查获的违法电鱼行为一律移送海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傅祥楣表示,执法人员将深入分析群众举报、投诉和报警情况,梳理辖区热点问题,紧紧围绕年度伏季休渔目标任务,通过发挥远程监控作用、强化夜间执法打击、实施海上屯兵管控、加大联动协作力度等措施,保持海上执法高压态势,严打严惩各类违反伏季休渔制度不法行为。

同时,市海洋局还将加强对乡镇涉渔“三无”船舶管理,对违反伏季休渔规定捕捞作业,或随船携带网具,或向禁渔期内违禁作业的渔船供油、供冰或者代冻、收购、销售、运输违禁渔获物的乡镇船舶,一经查获,依法予以立案查处的同时,通报区渔业主管部门,督促属地街道及时移出管理档案、撤销识别牌号,符合“三无”船舶认定条件的依法依规处理。

厦门水产品供应充足

伏季休渔期间,市民们是否还能顺利买到海鲜呢?价格是否会出现明显波动呢?

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保障中心杜晓娟表示,从往年情况来看,厦门市场水产品在休渔期间供应和价格都相对稳定,主要原因是我市水产品市场集散能力强,有“买全球 卖全国”的特点,全球水产品输入到厦门再分拨到全国各地,批发市场水产品年交易额超百亿元,流通能力很强,能有效保障水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同时,我国海水和淡水养殖品种、数量都很多,特别是厦门周边城市近海养殖水产品品种丰富,存量巨大,此外,休渔前批发市场水产经营企业和附属冷库也积极囤货备货,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投放。

注意事项

1.厦门海域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包括兼作钓具的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2.厦门海域休渔时间: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3.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市海洋发展局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4.厦门海域以外的我省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按《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闽海渔规〔2023〕2号)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