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2021-10-21   |   

晨报讯(记者 黄伊娜)全面实现医保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老百姓的美好心愿,为早日完成这个目标,国家医保局在全国建立统一标准的医保信息平台,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暂时的不便是为了今后更大的方便,该平台如“医保普通话”,将解决全国各地信息平台差异大、数据不互认、参保人不便利等问题。国家医保局要求医保信息平台今年年底前在全国统一上线。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厦门市将于10月26日0时至10月30日24时停止运行原厦门市医保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停机期间,暂停所有医保结算服务,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暂停所有医保窗口经办服务,以及医保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e政务自助机、i厦门、闽政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的各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服务。

10月30日24时起,恢复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和药店的医保结算(含异地就医),医保经办服务、新生儿参保报销“秒批”、“互联网+”医保支付、家庭医疗共济网等其他医保业务服务视上线国家平台情况逐步恢复。

广大参保人请尽量不要在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到各医保前台经办窗口办理医保业务,以免来回奔波,长期用药患者请提前做好就医购药准备,以免影响治疗。

如果对平台上线切换期间办理医保业务有疑问,可拨打0592-12333咨询,或登录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网(ylbz.xm.gov.cn)及“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内容。

停机后就医、购药、经办事项如何办理?

医保报销结算

(一)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停机期间,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暂停医保结算。确有急需,请您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收费票据、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购药的定点零售药店补办医保结算。

(二)慢性病患者及特殊用药患者就医购药

请您于停机前提前到相关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备足所需药品。

(三)普通门诊就诊

停机期间如非急需,您可待新平台上线后就诊;确有急需,请您先行垫付医药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结算。

(四)住院

停机前入院:已达到出院标准的,请配合定点医疗机构在10月26日0时前做好出院结算工作;未达到出院标准的,请在10月26日0时前冲销原入院登记信息,待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停机期间入院:您可先自费办理入院,待新平台上线后补办医保出入院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

已备案或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备案的,但停机期间出院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请您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参保人银行卡,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

在停机期间未能及时备案的,待异地就医备案信息业务恢复后仍未出院的可补办备案手续,出院时直接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暂停医保经办业务

停机期间,暂停受理医保经办业务,待医保经办信息业务恢复后办理。2020医保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生育津贴申领期限顺延。

暂停家庭共济功能

原绑定的厦门市家庭共济关系迁移为福建省家庭共济关系,家庭共济功能和使用方式参照福建省家庭共济账户执行,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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