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冷藏预制菜团体标准

2022-12-14   |   

海西晨报 记者 彭怡郡 通讯员 刘伟程 陈雪松

市民在超市购买预制菜产品。记者 彭怡郡 摄

方便快捷的预制菜成为不少市民的"心头好",但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也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难点。昨日上午,厦门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由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受托制定的《供厦食品 预包装冷藏膳食》《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经营卫生规范》两项团体标准。

记者了解到,上述标准是全省范围内率先发布的预制菜团体标准,对预制菜中的新兴品种——预包装冷藏膳食的食品安全指标、包装要求,以及生产、贮存和配送等方面,都做了相应的规范要求。

全链条规范预制菜

预包装冷藏膳食,也可以叫作"冷藏预制菜",是指采用冷链工艺生产,密封包装后提供给消费者直接食用或加热后食用的预包装食品,常见的有米饭、面条、饭团等。这类食品须全程冷链贮存、运输和销售,食品安全要求更高。

通过对国内外标准综合分析,深入企业调研,市食安办组织人员仅用一个半月就完成了两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在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标签标识、保质期到生产、贮存、配送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除了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作出规定,团体标准还对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等 6 类常见致病菌作出规定。比如,要求不得检出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并对总黄曲霉毒素作出限量要求,严格确保食品安全。标签上的醒目位置要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应当细到小时、分钟。

团体标准还对冷藏预制菜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规范,特别是基于冷藏预制菜产品的特殊性,要求产品在热加工后应立即冷却,2 小时内将膳食中心温度冷却到 10 ℃以下,此后的包装、成品贮存、运输、销售全过程温度都应控制在 0 ℃ -10 ℃。

助力预制菜产业发展

为了支持预包装冷藏膳食产业发展,市市场监管局配套出台惠企政策,制定发布《关于预包装冷藏膳食及即食鲜切果蔬等食品生产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通知》明确,企业可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以及预包装冷藏膳食团体标准,作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证后监督检查的依据。

据了解,食品生产者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作出相关声明承诺后,可按"方便食品"中的"其他方便食品"(类别编号 0702)申请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生产许可证。

目前,厦门共有 12 家企业从事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加工,2021 年总产值约为 1.9 亿元,今年预计可达 4 亿元,2023 年产值有望超过 10 亿元。

联华(厦门)航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已取得全市首张"预包装冷藏膳食"食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团体标准的出台,为企业提升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优化了产品生产过程,进一步提高了产品质量。"

厦门见福连锁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利也为团体标准的出台点赞,还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标准中对食品保质期、销售范围等都做了更明确的规定,让我们有规可依,预计我们生产的预包装冷藏膳食每天销售量将翻番。"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制定更多预制菜领域"厦门标准",同时推动"厦门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鼓励企业积极申请评定"鹭品",创建厦门市预制菜特色品牌。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按照最高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在明年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企业实施全面的"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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