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给“技高者”真金白银奖励

2022-12-15   |   

海西晨报 记者 张鑫惠

今后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符合条件的,不仅有资金奖励,还能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日,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部门牵头出台的《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基本内容和主要亮点等,并进行政策解读。

《管理办法》在竞赛奖补方面,明确了市级竞赛的奖项设置、选手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奖励标准及相关单位的补助标准等;在职业技能竞赛的资金申请与使用方面,《管理办法》对各项奖补申请程序与使用要求作出规范。

以往,我市选手参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无资金奖励。今后,我市将为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发放最高 5 万元 / 人奖励。

其中,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我市选手,分别按照国家奖励标准同比例配套奖励;对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的我市选手,分别给予 5 万元 / 人、4 万元 / 人、3 万元 / 人奖励;对参加人社部牵头主办国家级一类竞赛和专项赛事获得各职业(工种)前 3 名的我市选手,给予 2 万元 / 人奖励;对参加省人社厅牵头主办省级一类竞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前 3 名的选手,给予 1 万元 / 人奖励;对参加市人社局牵头主办市级一类竞赛获得各职业(工种)前 3 名的选手,分别给予 0.5 万元 / 人、0.4 万元 / 人、0.4 万元 / 人奖励。

取得佳绩的选手除了物质层面的奖励外,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或认定,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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