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 记者 陈起鸿 通讯员 佘逸 李心
12 月 26 日,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目前,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主要包括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文化产业、海洋生态文明、智慧海洋、海洋金融、海洋青年人才培育、海洋产业支撑体系等。
据悉,今年厦门市向社会广泛征集项目,共征集到海洋与渔业项目 22 个,立项 13 个,计划总投资超 2.6 亿元,拟补助近 7000 万元,示范项目涉及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及信息化等领域。
【解读】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支持范围和对象
项目申报采用常年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结合财政资金预算情况安排立项。
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主要包括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文化产业、海洋生态文明、智慧海洋、海洋金融、海洋青年人才培育、海洋产业支撑体系等。
项目承担主体必须是在厦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重点扶持的项目种类
扶持的项目种类有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项目、海洋经济发展重大示范项目、海洋产业技术瓶颈和关键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后补助项目、海洋经济产业人才项目等。
(一)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 70%,产生营业收入 6 个月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500 万元(其中海洋文化产业项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200 万元,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
资助标准: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 1500 万元。
(二)海洋经济发展重大示范项目
申报条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 70%,产生营业收入 6 个月以上。纳入市委、市政府重大、重点产业化项目的,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
资助标准: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
(三)海洋产业技术瓶颈和关键技术难题攻关项目
申报条件:项目承担主体应与本市企业、事业单位签订明确的技术合作协议。重点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具有产业化前景。
资助标准:按照企、事业法人总投资 50% 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同时鼓励多项关联项目整合后联合攻关,补助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四)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申报条件:能为我市乃至海西海洋事业发展提供资源共享、项目孵化、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建成后应对外开放共享,并按市海洋发展局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开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平台项目重点围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各环节进行"补缺补位",现有或同类平台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资助标准:按照新增投入的 50% 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
当前,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支持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项目、海洋经济发展重大示范项目。
(五)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后补助项目
一是牵头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海洋保健食品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的新食品原料批文,每项给予 50 万元补助。
二是海洋源创新药,取得临床批件,给予一次性补助 400 万元,对完成 I、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 500 万元、1000 万元、1500 万元补助;海洋源改良型新药,取得国内临床批件,给予一次性补助 100 万元,对完成 I、Ⅱ、Ⅲ期临床试验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400 万元、800 万元补助。
三是对于获评国家" AAA "" AAAA "" AAAAA "级的以冷链物流为主的涉海水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的补助。
四是牵头获得农业农村部组织认定的海水养殖新品种一次性补助 50 万元。
五是牵头制定修订并发布实施海洋科技与海洋产品标准获得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分别一次性补助 20 万元、30 万元。
六是牵头承办国内、国际性大型行业规范标准游艇或帆船展会分别一次性补助 50 万元、100 万元。
七是牵头承办国家级、国际性海上帆船赛事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30 万元、50 万元。
(六)海洋经济产业人才的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
一是海洋产业领军人才。对被评为"海洋领军人才"称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50 万元,按照研发启动经费的 50% 给予配套一次经费资助支持,资助最高限额不超过 100 万元。
二是海洋产业优秀人才。对被评为"海洋优秀人才"称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25 万元,按照研发启动经费的 50% 给予配套一次经费资助支持,资助最高限额不超过 50 万元。
三是青年科技创新项目。青年人才为驻厦科研院校科技人员或企业研发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以上,45 岁及以下,着重解决海洋与渔业产业技术难题,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无需提供自筹资金。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5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