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 记者 叶子申
为促进厦门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国际商贸营商环境,《厦门市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日前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将对多条航线运营进行年度补贴。
《措施》支持开通亚洲客运定期航线,对于开通从厦门出入境直达亚洲空白航点(不含港澳台,下同)的客运定期航线,首个运营年度执飞航班班次 ≥72 班、第二个运营年度起执飞航班班次 ≥96 班的,将按不同航程每班给予 6 万元 -12 万元补贴,单条航线年度补贴上限 1000 万元。
支持开通洲际客运定期航线,对于开通从厦门出入境直达洲际空白航点的客运定期航线,首个运营年度执飞航班班次 ≥48 班、第二个运营年度起执飞航班班次 ≥72 班的,按不同航程每班给予 82 万元 -106 万元补贴,单条航线年度补贴上限 11000 万元;对存量洲际航线补贴按新开航线标准的 50% 计算,单条航线年度补贴上限 3000 万元。
据悉,《措施》有效期将持续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将有力提振我市航空客运发展,巩固厦门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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