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康后别忘清一清你家药箱

2023-02-03   |   

海西晨报 记者 彭怡郡

阳康后,不少市民囤的药品没有用完。这些剩余药品该如何处理呢?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药品处理说明。

据了解,新冠备药大多是对症用药,这些药物对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症状也是有效的,所以只要药品没有过期、变质,完全可以继续保存使用,但保存方式需要注意。比如,所有药品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放置,否则会引起药物潮解、霉变、开裂等,不仅影响药效,还会增加不良反应。片剂药品如退烧药对乙酰氨基酚片、布洛芬片等,一般在常温(10 ℃ -30 ℃)下保存即可;栓剂如常用的退烧药吲哚美辛栓等,需要放在避光且不超过 20 ℃的环境下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药品开封后,包装条件发生了变化,使用有效期也有所变化。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市民应每三到六个月整理一次家里的药箱,特别注意查看药品有效期以及药品外观性状的变化,把过期和变质的药品清理掉,并把成人药品和儿童药品分开、内服药品与外用药品分开、药品与非药品分开、急救药品与常规药品分开。大家还可以把各种药品标识清楚,不仅方便家里人取用,还方便及时补充药品。

那么,过期、变质的药品该如何处理呢?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已有 21 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近 500 家门店设置了"不合格药品回收箱",覆盖全市主要社区,已累计回收并销毁药品 52.5 吨。因此,大家可以把过期药品弃置于各药店的"不合格药品回收箱",由专业人员处理,或可以直接弃置于有害垃圾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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