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欠款百万元,但其存款所剩无几、房产拍卖余额不足以还款、车子超年限不值钱 …… 面对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官决定拍卖被执行人的无形财产——手机靓号。
近日,同安法院依法拍卖两个尾号为" 7777 "的移动优号使用权,最终成交价 135387.2 元,溢价高达 433.29%。据悉,这是厦门市首例福建移动优号使用权的司法拍卖。
欠款百万资不抵债 却持有两个手机靓号
2020 年 6 月,申请执行人叶某,因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同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 100 万元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同安法院依法冻结、查封了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房产,并对房产进行拍卖。截至 2021 年 7 月,申请执行人仅收到 61 万余元。经多次查控,法院未能取得被执行人杨某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在随后的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名下还有两个尾号为" 7777 "的手机靓号。手机靓号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因其稀有性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这两个福建移动优号进行查封。
历时 24 个小时 99 轮出价 高溢价成交
2 月 1 日 10 时,同安法院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以 25387.2 元的起拍价在拍卖平台依法公开拍卖两个尾号为" 7777 "的福建移动优号使用权。
在 19 人报名、3175 人围观下,历时 24 个小时,99 轮出价,最终于 2 月 2 日 10 时 31 分成功拍卖了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这两个手机靓号,成交价 135387.2 元,溢价高达 433.29%。
【法官说法】
随着时代发展,财产所指向的范围不断扩展,网络虚拟财产不断出现。在案件执行中,在一定情况下,网络虚拟财产也可列入可执行财产范畴。手机靓号因稀缺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其使用权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打破常规有形资产处置的思维定式,以开放的执行思维、多元化的执行手段,成功拍卖被执行人的手机靓号使用权,扩大财产处置范围路径,有利于推动拍卖标的物的多样化和提升执行威慑力,灵活、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厦门日报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5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