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科技创新 一次性最高奖1000万

2023-11-17   |   

海西晨报 记者 钟宝坤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正式印发实施,注重与新一轮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相衔接,围绕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重点从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机制创新和人才育引等五个方面,提出 20 条具体政策和措施。该政策实施期限为 2023 — 2027 年度。

记者从《通知》中获悉,福建将重金奖励、扶持科技创新。比如,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争创(重组入列)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对获批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最高 1000 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区,给予一次性 1000 万元奖励;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鼓励年度自主研发费用 1000 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与高校院所、省创新实验室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按其新增研发设备非财政资金投入的 10% 给予后补助,最高可达 1000 万元;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科研攻关或平台建设,对联合体申报"揭榜挂帅"攻关项目,最高给予 1000 万元经费支持;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科技项目,对企业牵头承担处在执行期的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获得国家实际资助额 1 ∶ 1 比例,单家企业单个项目不超过 1000 万元给予奖补。

此外,《通知》指出,要加大国家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对新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牵头完成研发团队分别奖励 300 万元、100 万元。对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的,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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