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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湖法宣)金价高涨,手上没有真金,如何分上一杯羹?有人动起了歪心思,用“金包钨”抵押行骗,累计骗取他人钱款12万余元。日前,湖里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2025年3月,张某祥从陈某琪处购入“金包钨”首饰后,以该首饰冒充真黄金,前往黄金首饰店以抵押借款名义骗取钱财。在集美区、湖里区多家黄金回收店,张某祥先后抵押了“金包钨”手镯、戒指等,收取12800元至40000元不等的转账或现金。2025年7月,张某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张某祥共计骗取钱财125400元,与陈某琪分赃后,张某祥分得72600.13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祥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254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祥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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